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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刑訴法進一步強化了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刑事訴訟職能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完善了司法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司法職權配置格局,對於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法律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圖①為社區矯正人員接受心理矯正指導。圖②為法律援助律師回答農民工提出的法律問題。圖③為律師到監獄給服刑人員講解法律知識。本報記者 周斌 製圖
  新刑訴法實施一年間·權威訪談
  □本報記者周斌
  2013年1月1日,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正式實施。近一年來,新刑訴法對司法行政工作產生了哪些影響?帶來了哪些變化?在新刑訴法實施即將一周年之際,《法制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司法部相關負責人。
  刑訴法涉多項司法行政工作
  《法制日報》記者:新刑訴法對司法行政機關及司法行政工作產生了哪些深遠影響?
  司法部負責人:刑事訴訟法是規範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法律,司法行政機關是重要的刑事訴訟職能部門。刑訴法涉及司法行政機關主管的監獄刑罰執行、社區矯正、律師刑事辯護、法律援助、司法鑒定等多項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體現在刑事訴訟全過程、各方面。
  新刑訴法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完善了監獄刑罰執行制度,進一步確立了社區矯正制度,構建了監禁刑執行和非監禁刑執行統一協調的新型刑罰執行體系;統籌兼顧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平衡,進一步完善了律師刑事辯護制度,進一步擴大了法律援助適用範圍,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保障,維護司法公正;充分吸收了司法行政體制機制改革成果,進一步統一和理順了司法鑒定管理體制。這些重要修改,進一步強化了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刑事訴訟職能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完善了司法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司法職權配置格局,對於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法律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相關配套制度落實細化
  《法制日報》記者:司法部在推進落實新刑訴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司法部負責人:司法部印發了《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的通知》、《關於法律援助工作貫徹實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意見》等,對司法行政系統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新要求,確保新刑訴法在司法行政系統不折不扣地執行。
  堅持領導帶頭學習,將新刑訴法的學習培訓納入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行業培訓計劃。2012年以來,司法行政系統重點對監獄人民警察、社區矯正工作者、律師、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司法鑒定從業人員進行了全員輪訓。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宣傳新刑訴法列入“六五”普法規劃重點內容,積極開展法制宣傳,突出宣傳教育效果,確保這部重要法律的宣傳普及深入持久開展,為新刑訴法順利實施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積極推進新刑訴法配套制度建設工作。配合立法機關對監獄法、律師法等7部法律作出修改,解決了個別條款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不一致、不銜接的問題。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聯合發佈《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與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全國16個省份聯合公檢法機關出台有關加強和規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北京、浙江等地出台有關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製度保障。司法部制定下發《社區矯正執法文書格式》,各地及時制定出台《社區矯正實施細則》等制度60多項,同時積極推進社區矯正法立法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社區矯正法律制度。司法部與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聯合公告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組織有關專家編寫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適用指南》,研究制定《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辦法》,啟動修訂《司法鑒定程序通則》,進一步規範相關執法、執業工作。研究制定《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和《關於律師刑事辯護若干問題的規定》,擬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聯合發佈。
  五個方面難題迫切需要解決
  《法制日報》記者:司法行政機關落實新刑訴法尚存哪些難點?
  司法部負責人:司法行政機關貫徹實施新刑訴法也面臨著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在監獄刑罰執行方面,新刑訴法規定,餘刑在3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罪犯一律交付監獄執行,這就導致監獄短刑犯明顯增加,對保持監獄持續安全穩定產生重要影響,需要改進現有管理和教育改造方式,加大警力和經費的保障力度。
  在社區矯正執行方面,新刑訴法規定“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這就需要儘快明確社區矯正機構執法職權,配備相應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建立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同時需要加快制定社區矯正法,健全社區矯正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社區矯正法律制度。
  在律師刑事辯護方面,既要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又要嚴格規範律師辯護活動,特別是要細化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等執業活動的程序規定,進一步健全律師執業保障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在法律援助方面,基層辦案力量嚴重不足,70%至80%左右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集中在縣區,而律師多分佈在地市級以上城市,指派難問題突出,機構人員緊張,工作人員普遍超負荷工作。法律援助經費緊張,辦案補貼標準偏低,難以滿足實際需要。各部門需要按照《關於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進一步強化配合,杜絕通知辯護時間不及時、文書不統一等問題的發生。
  在司法鑒定管理方面,新刑訴法未涉及鑒定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的保障問題,使鑒定人出庭作證相關費用在上位法上沒有保障。目前,委托社會鑒定機構鑒定的占30%以上,這些鑒定人多是跨區域的,出庭費用不菲。司法鑒定人往往因為接到法院出庭作證的通知,卻無法落實相關費用的保障,而陷入要麼不出庭導致司法鑒定意見不被採信,要麼出庭卻由自己負擔相關費用的兩難境地。
  提高依法全面履行職責能力
  《法制日報》記者:下一步,司法部在推進落實新刑訴法方面有哪些做法?
  司法部負責人:一是繼續加強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幹警執法執業水平,提高依法全面履行職責的能力。
  二是進一步做好配套制度建設工作,配合立法機關加快制定出台社區矯正法,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出台《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和《關於律師刑事辯護若干問題的規定》,研究制定《適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辦法》、《社區服刑人員收監執行程序規定》、《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辦法》等規章、規範性文件。
  三是依法做好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做好餘刑3個月以上罪犯收押和監管工作,確保收得下、管得住;認真研究短刑罪犯的監管措施,制定適合這部分罪犯的計分考核辦法及相應的分級處遇、教育改造制度。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機構建設,特別是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健全社區矯正機構,充分履行執行社區矯正的職責;進一步落實社區矯正經費保障,加強社區矯正場所設施建設,增強社區矯正綜合保障水平。切實維護律師合法權益,加強與公檢法等機關的溝通協調,及時反映和推動解決律師在刑事辯護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減少和避免阻礙律師依法履行刑事辯護職責,侵害律師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繼續加強工作保障,協調增加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投入並將刑事法律援助作為分配專款的重要參考因素,指導各地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政策支持,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經費保障和人員保障水平;強化與公檢法機關的銜接配合,暢通在押人員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加強與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鑒定人執業權利和必要執業條件保障問題,出台相關辦法和措施。
  本報北京12月10日訊
  (原標題:減少和避免阻礙律師刑辯履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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